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

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(2017年第7号)


      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:乳木果油、(3R,3'R)-二羟基-β-胡萝卜素宝乐果粉N-乙酰神经氨酸顺-15-二十四碳烯酸西兰花种子水提物米糠脂肪烷醇γ-亚麻酸油脂(来源于刺孢小克银汉霉)β-羟基-β-甲基丁酸钙木姜叶柯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。


    特此公告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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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计生委 
2017年5月31日 


2017年6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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